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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忠義

    我是公安局的一名干警。2002年11月中共召開十六大時,我被綁架到派出所軟禁三天。第四天本局領導和我談話,說:“局黨委要保你出去,你寫個『保證書』。”我想大法弟子是不能配合邪惡的,我明確表示不寫。然後互相拉扯很長時間,我仍然不寫(這時發正念請師父幫助)。可是邪惡一再反覆說道公安局看你是本局干警,你歲數又大,照顧你,不然你早就和其他的法輪功學員一樣的對待了,哪有像你這樣的受領導照顧……等一類的鬼話。在人心下,一念之差,我就錯誤的表示,寫“保證”可以,但我絕不寫“不煉功”三個字。當時局領導和派出所領導表示同意,你就寫吧,於是我就寫了一個『練』(我故意寫成這個練字)功的保證。寫完他們看過認為行,他們把我寫的保證煉功的練字前背著我加了個『不』字。這句話就是“保證不煉功”。

    最近閱讀《明慧網》、《正見網》的文章,感到上述做法極端錯誤,是向邪惡妥協、配合邪惡,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,給自己的修煉道路添上了難以洗刷的污點,深挖是自己的怕心作怪,並且把師父的關心保護使我在四年當中沒有受到邪惡的迫害,錯誤的認為是局領導對我的“關照”,產生了一種對常人的感激之情。用大法衡量認識到自己在這個重大問題上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,上了邪惡的當。因此,聲明2002年11月4日的“保證”完全作廢。堅信師父、堅信大法,正念清除邪惡,徹底去掉怕心,正念正行,助師正法,救度眾生。總結教訓,精進實修,加倍彌補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10月2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4/5938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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