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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谷淑珍

    我1995年得法修煉。通過學法修煉,身心得到了淨化。我知道:是大法使我懂得了怎樣做人,做更好的人,最後達到返本歸真。1999年7.20以後,我進京和平上訪被當地公安局非法關押45天,還抄了家,罰款2千元。2000年12月末,被當地派出所和單位送到洗腦班,24小時監控,失去人身自由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和執著心放不下,接受邪悟,寫了“保證書和悔過書”。後來通過學法和同修幫助,對法有了新的認識,知道自己有漏,配合了邪惡,被邪惡鑽了空子,真是對不起大法,對不起師父。從現在起,我嚴正聲明:在洗腦班和其它場合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廢。今後決心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給法造成的一切損失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月10月12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4/5938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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