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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宋淑華

    我於1996年2月開始煉功。2001年6月初因妹妹發真像材料被抓,通過電話警察找到我家並抄家,要大法材料等。惡警甚麼也沒得到。他們寫了一個“材料”讓我簽字,我簽了字。現嚴正聲明,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簽字和言行一律作廢。大法弟子不應該配合邪惡。今後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10月2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4/5938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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