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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金芝

    我是1999年修煉法輪功的。因為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,“真、善、忍”是宇宙最高特性。我2000年12月24日因散發真像傳單,被縣公安局非法拘留。後來惡警再次提審,我沒有配合,然後於2001年1月17日被非法判勞教一年,到勞教所後,惡警就把我直接送到洗腦小組進行洗腦。那時由於自己正念不足,就隨波逐流了。後來在那被迫害了6個月。回來後通過學師父新講法,使我認識到自己在勞教所裡做的一切都是邪悟。因為那時有強大的執著和怕心,對大法不堅定。回想起來,那一切真是一場惡夢。我感到對不起大法,對不起慈悲苦度的師尊。我嚴正聲明:以前在勞教所裡和其他場合所說、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決心在今後正法修煉中,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按照師父指引的修煉道路,堅修到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10月2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5/5944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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