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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劉志傑

    我98年得法。99年因發真像材料,被惡人綁架進了看守所。在那�堻Q關押了一年多之後被非法判刑三年,監外執行。在看守所的一年多裡受盡了非人的虐待。由於自己學法時間不長,對法理解不夠,親人們又不斷的來探視,這樣動了情等等原因,漸漸的對法產生了懷疑,不相信大法了。因此寫了“保證書”。並寫了對大法不好的話。被釋放回家後,好長一段時間總覺得心�堛讀讀滿C後來同修給了我師父的新經文。通過學習師父的新經文和同修幫助我學法,使我一下子明白過來了,知道自己錯了,同時也感到悲觀失望。師父為我們承受了那麼多,可我還說大法不好,回想起來真是後悔莫及,無地自容,覺得愧對法,愧對慈悲偉大的恩師。現特此嚴正聲明:以前寫過的“保證書”及說過、寫過,對師父、對大法不敬的話一律作廢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堅決按照師父給安排的修煉道路修煉到底,樹立一個大法弟子的威德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9月27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6/5951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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