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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德才 在2003年1∼3月份,在拘留所非法關押期間,為了不向邪惡妥協、維護大法,而被邪惡迫害,家屬及他人替我寫了“保證”(不去北京),而且在逼迫下,我自己也寫了“不再進京”,現在聲明“保證書”作廢。從此要更加堅定地彌補以前所做的不足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那一切,走好證實法的每一步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8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6/5951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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