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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葛秀芳 我是2002年10月份去外地發真相資料被抓到當地派出所的,由於學法不深和怕心太重,使邪惡鑽了空子,我就在他們寫好的紙上簽了名。回家後心�埵挶P到不是滋味,我後悔不應該做出對不起師父的事、對不起恩師的慈悲苦度,我決心寫聲明洗刷我的污點。 10月2日下午,派出所開車到我們幾個同修家說:讓我們去開會,我們都被他們騙了,當晚就送往拘留所。10月9日我們上網的同修被抓,我們寫的聲明落到了市公安局手裡,沒能發出去。10月15日,惡警把我們七人從縣拘留所送往勞教所非法勞教。體檢時,我被檢查三遍都是高血壓,被拒收,我拿著被判三年的勞教書,當晚又被送進了縣拘留所。邪惡為了搾取錢財說“不拿錢不放人”一共關押了我40天,我家拿了錢才放了我。放我的時候我沒站在法上、沒有堅定的正念,又簽了名,配合了邪惡。2003年4月25日,當地派出所又到我家說:你是保外就醫,應配合工作照像、按手印。當時我不聽他們的拖了兩個多小時,他們氣急敗壞的抓住我的手強行按了手印、側面照了像。我嚴正聲明:上面所說、所寫的全部作廢。我不能一錯再錯了,今後一定多看書、多學法、堅定正念、堅信師父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0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7/595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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