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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明偉 我在大陸公安強迫下,意識不清時寫的所謂“保證”,及在勞教所寫的所謂“悔過書”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文字資料全部作廢。決心今後堅定地走好大法弟子該走的路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0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9/596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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