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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白合秀、劉洪雲 我們是97年先後得法的,得法後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的,身心受益。在法輪大法遭到迫害之時,我們也相繼遭到了邪惡的非法迫害。由於學法不深,不能用堅定的正念對待邪惡。在高壓下,配合了邪惡,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。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。在此聲明,我們在看守所寫的所有“保證”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走好以後的每一步,跟上正法的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0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30/5974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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