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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金娥 我於1998年7月1日開始修煉法輪功,通過修煉受益匪淺。在迫害後,多次上訪,後被非法判勞教一年。由於學法不深,悟性較差,又加上環境惡劣,致使自己愚昧無知地主動接受邪悟,寫了對大法不利的言詞,如“揭批書”、“悔過書”、“保證書”等,還有替我媽簽過字,和在拘留所簽過字、按過手印,所有這些都是符合邪惡,違反大法的行為。因此我嚴正聲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、所作所為一律作廢!如今通過學法,認識到自己的錯誤,及時改正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我要重新踏上修煉的路,奮力直追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6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1/5985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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