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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范鏡明 我於1996年得法,自從得法後,在師父救度下,心性和身體得到了很大改善,認識到這部大法是我多年夢寐以求的法。但由於學法不深,心性不高,在私心和執著心帶動下,2003年3月,我在一次找派出所戶籍開證明時,當她問我:“還煉法輪功嗎?” 我回答說:“沒有煉了”。我在同修幫助下,感到很後悔、痛心,我犯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犯的錯誤,給大法帶來很大損失。現嚴正聲明:我所有對大法不好的言行一概作廢。我堅決否定舊勢力對我的一切邪惡安排,我一定要跟著師父堅修到底,今後改過自新,加速彌補,跟上正法進程,做到學好法,講清真相,發正念三件事,完成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使命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0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2/5990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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