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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淑蘭

    1999年7.20前我修煉了14天法輪大法,當時我還沒有學法看書,只煉了幾天動作。7.20後我單位保衛科的人來我家逼我交書,由於我沒有學法,對法理不瞭解。在邪惡的逼迫下,把四本大法的書和兩盒煉功帶,還有師父一張法像都被它們拿走了。從那以後我就沒有煉了。2000年12月份我去北京小女兒家探親,到北京的頭一天單位保衛科連來幾次電話叫我馬上回來,(當時我也沒有煉),它們不相信,最後逼著我的大女兒代替我寫了一個“保證書”。現在我嚴正聲明,在邪惡的逼迫下所寫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加倍彌補損失,向世人講清真象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10月19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2/5990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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