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於振鵬
在公安和街道辦事處及單位的壓力下,我寫了不利大法的書面材料並交了部份大法書和音像資料。特此聲明以前的一切行為作廢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1月3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7/7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