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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魏芳 我是1998年年底得法的,大法為我撥開了生活的迷霧,使我走上了一條返本歸真的路。可在大法遭受迫害時,我卻沒有站在法的基點上看問題,而是用人的觀念去應付。給單位交了所謂的“認識”材料,還交了一本《轉法輪》和煉功帶,當時還覺得自己聰明,沒有寫破壞大法的東西,交的書是盜版的。“自焚”栽贓事件發生後,單位發了一個文件要求每個職工簽字,文件中有“不准職工和家屬修煉法輪功”的內容,當時雖然也跟人講自焚是假的,但出於怕心,違心的在文件上簽了名,簽後很難過。現在想來,自己做的這些是配合了邪惡,對自己不負責任,更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因此我嚴正聲明:所有做過的違背大法要求的一切作廢。從此以後做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,做好自己該做的,不辜負偉大師父的慈悲苦度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0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4/600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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