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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曹彩珍 孩子因在學校拒絕回答誣陷大法的問題,邪惡對我們家長和孩子施加壓力。我愛人(常人)面對孩子失學等壓力,背著我寫了一份材料,送往學校。並把我的名字也簽上了。材料中有誹謗大法和師父的詞語。現在我嚴正聲明,這份“材料”宣佈作廢。同時嚴正聲明,單位裡背著我向局裡等報的所謂我已被洗腦等一切作廢。我不承認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就連舊勢力的邪惡黑手本身也不承認。也決不允許舊勢力黑手以考驗大法弟子為藉口操縱世人,毀滅世人。我一定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6/6011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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