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董佳
我在學校的誹謗大法的條幅上簽的名,特此聲明作廢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1/5/1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/105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