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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婁雲紅 我於2001年1月1日進京上訪去為偉大的師尊及師尊所傳的這部大法說句公道話,被非法綁架後,送入戒毒所長期非法關押迫害。由於長期不學法和存在怕心,於2002年11月在所謂的“攻堅戰”中在殘酷的非人的折磨下,違心地接受洗腦,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該做的事。在此嚴正聲明,我在高壓迫害中所說、所寫全部作廢。今後謹遵師父教誨,學好法、堅定修煉、助師正法。時刻保持正念,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走師父為我安排的路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7/6015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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