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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雲 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正念不足。2002年11月因發真像材料時被邪惡抓進看守所,非法關押了一月後,又送強化洗腦班洗腦。因此自己在被邪惡猶大的迫害下,寫了和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,給師父和大法抹了黑,為洗刷自己這一生最大的恥辱,還師父和大法清白。我嚴正聲明,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並加倍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來彌補所造成的損失。堅修大法永隨師尊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8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7/6015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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