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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江正旺

    我因散發傳單,被法院非法判處我有期徒刑4年。2001年10月15日投入到監獄服刑,監獄頭子為了使法輪功學員儘快接受洗腦,採取了各種殘酷的身心迫害,在生不如死的情況下,違心的寫了“三書”和其它不真實、虛假的東西。在此我宣佈“三書”和其它不真實虛假的東西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8月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7/6015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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