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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魯志敏 99年7.20以後,法輪大法遭受污蔑、學員受到迫害,在那期間,區委書記、宣傳部長、610辦公室主任傳達江××的有關文件,在文教局局長、副局長等在文教局辦洗腦班一週,讓我們談“認識”,寫“保證”,在學校一週,吃住不讓回家,幾個教師看管我和另外三名學員,在那種邪惡的迫害下,我寫了“保證”。這是對師父的最大不敬,想起來非常痛心、後悔,我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所寫、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是錯的,全部作廢。我要重新修煉法輪大法,挽回損失,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勇猛精進,直至功成圓滿,隨師還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8/6023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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