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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海林 我96年得法,在2000年,2002年被非法拘留時均說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話,也寫過“悔過書”,一度還混同於常人。但是師父沒有放棄我,前兩天我才徹底清醒過來。在此聲明自己以前有關違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從今天起,我要努力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8/6023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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