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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焦文書

    99年7.20我因去北京正法被派出所拘留10天,在這裡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。在此嚴正聲明:在那種高壓和恐怖中所做、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。堅信師父、堅信大法、堅定修煉、助師正法,做好三件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10月2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8/6023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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