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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國蘭 我於2002年8月7日被非法抓到拘留所,原因是我把大法的書借給了人,被惡人舉報。在高壓迫害下,我向邪惡妥協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在拘留所所說、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一定跟師父走到底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0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8/6023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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