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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朱艷紅 我是1996年得法的,得法以來一直對法認識不深。99年10月,我進京證實法被綁架到拘留所,關押了一個月後被放回家。回家後放鬆了修煉,被邪惡鑽了空子,我不修煉的愛人替我寫了“保證書”,我自己也寫了“不進京、不上訪”,還按了手印。我現在嚴正聲明:我過去所說、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0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10/6036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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