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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正明 我66歲,在1996年4月開始修煉法輪功,2001年12月因煉法輪功進過拘留所。2003年7月在“610辦公室”各方面的壓力下,我寫下了“保證書”,現在我嚴正聲明邪惡叫我說的和寫的“認識、保證”一律作廢。我要堅修大法,從今以後我要走好師父安排的每一步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8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13/6051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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