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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美蘭 在2000年戒毒所期間,在邪惡迫害下所說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的內心無比悔恨。在2002年10月下旬,派出所、警務區、社區那些日子天天找我,叫我寫“保證”,寫“四書”,每天電話數次,到我家敲門,我不給開,他們說是上面的指示,叫我要配合他們的工作,我堅決不配合,不寫,後社區主任又找到我丈夫叫他寫,我丈夫就寫了,現在我聲明所寫全部作廢。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15/6064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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