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段德華、徐娜 我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所說的對大法不利的話一概不算。我現在知道了大法的真相,以後再也不說壞話了,簽的“條幅”和寫的“作文”一概不算,從此不再寫了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9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15/60647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