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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吉洽 我是2001年2月份被惡警非法劫持的,先後兩次共判非法教養3年,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深,沒有用正念抵制邪惡,被抓後又不能學法煉功,心性逐漸脫離大法,使自己產生不想吃苦,早日回家的常人念頭,在教養院邪惡團伙以多減期為誘餌的情況下,使我寫下了對不起師父與大法的“材料”,現在我每日倍感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自己的良心,特此嚴正聲明:我所說、所寫有關對不起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從今以後做堅定的大法弟子,紮紮實實地做到大法對我的要求。我將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17/6074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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