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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玉華 我是1996年4月28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,在大法中受益非淺,然而江澤民犯罪集團盜用政府名義在1999年7月22日公佈取締法輪功,當時這真是晴天霹靂,使我痛苦和失望。在社會種種壓力下,我違心地向單位寫了保證書並簽了字。今天,我要聲明,我以前寫下的違背修煉人要求的保證書和簽字作廢。我不能失去我的良心,我要堅持正義,堅持真理,堅決修煉法輪大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4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/1057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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