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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瑞嶺 法輪大法使我身心受益。我村一大法弟子被迫流離失所後,村委會把我們幾個大法弟子非法抓走,強迫幹活等折磨,每天罰款50元,逼迫寫“保證”。我承受不住,違心地寫了“保證”。現在我宣佈我在邪惡威逼下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!永遠修煉大法,做師父的真修弟子,回到正法行列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18/6079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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