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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孔維華 我於96年喜得大法,由於99年7.20江××集團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舖天蓋地的造假宣傳,加上自己學法不深,產生許多疑惑,同時受內心深處極強的自我保護心理作用,寫下了“保證書”,並在高壓下,在以後的一系列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,並幾乎放棄了對大法的修煉,還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弟子標準的事。今年幸得師父一系列後期講法,回想這幾年雖然沒有修煉,但是,仍然經常得到師父的點悟和呵護,心中感到萬分慚愧和內疚,更感受到師父的等待和對自己的期待,在此我嚴正聲明:過去所寫的“保證書”一律作廢。今後我將努力學法煉功,加倍補償自己造成的過失,一定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20/609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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