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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劉向龍、尹宗明

    我和妻子98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大法,99年7月江氏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,我們也和全國的許多同修一樣,遭到罰款上萬元的迫害,我還三次被區政保科拘留,多次被抄家,在抄家過程中,派出所沒有任何法律手續,機動三輪車,電視機,洗衣機,冰櫃及其他生活用品被非法抄走。2002年四月下旬,鄉派出所再次抄查我家,並將我非法拘留,四個半月後將我非法勞教,妻子也被區“610”帶去強制洗腦,在邪惡的迫害下,由於我們當時不能在法上認識,在執著心的帶動下,向邪惡妥協,我在神志不清時還出賣了與自己一起正法的同修,使他們也遭到了邪惡迫害,我們在過關當中,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,一個修煉人不該做的事,通過學法體會到,我們的所作所為是對法的正信不足,學法過程當中重視數量,不能真正地把自己當做煉功人、從法上理性上認識法,正如師父在《警言》中所言:“你們不想改變人的狀態,從理性上也昇華到對大法的真正認識,你們就將失去機會。你們不改變常人那千百年來骨子裡形成的人的理,你們就退不掉人的表面這層殼,就無法圓滿”。“在修煉中你們不是由於自己真正地實實在在地提高,從而使內在發生著巨大的本質上的變化,而是依靠著我的力量,藉助外在的強大因素,這永遠改變不了你人的本質轉變成為佛性。”在《大法堅不可摧》中講:“作為大法弟子,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構成的,是最正的,只能去糾正一切不正的,怎麼能向邪惡低頭呢?怎麼能去向邪惡保證甚麼呢?”對照師父的法,我深挖自己在名利情帶動下產生的怕心,求安逸心,在這種執著心的帶動下,我出賣了同修,失去了修煉人的理智,並且在邪惡強加給我們迫害下寫了“四書”,我們痛心自己在正法中留下的污點,也決心一定以法為師,堅定實修,在正法的最後階段做好證實法,講清真象,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,向慈悲苦度我們的師尊保證做一個合格的修煉者,在此我們嚴正聲明:我們在邪惡迫害下,所有違背大法及師尊要求的言行、文字一概作廢。今後一定按照大法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,以法為師,堅修大法,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正念清除邪惡,救度被謊言矇蔽的眾生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2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1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22/6104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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