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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羅忠賢 我是2001年12月和愛人一起出去貼大法真像資料時被邪惡的壞人舉報的,我們倆同時被戴上手銬,拉上警車,到了派出所,公安局的人都來威逼,並抄了我的家,抄走了所有大法書、真像資料、老師的錄像帶、錄音帶、煉功帶,更逼罰款5000元,要我們不煉功了才放人,否則判刑,還不讓子女上班,連累小孫子上學,當時80多歲的老母親在我這裡,怕她受不了這個打擊,怕心很重,承認“不煉功了”,這並非出自內心的話,確實不是本意,回來後在功友們的幫助下又煉了,我說錯的話、做錯了事,內心是很痛苦的,深感有愧,愧對老師、愧對大法、愧對關心我的功友們。今後自己一定按大法要求重新做好,堅修大法金剛不動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。在威逼下說的違心話和做錯的事,特此聲明作廢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0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22/6104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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