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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劉淑芳

    今年5月8日,受市“610”辦公室的指示,單位保衛科人員拿一份文件要我按上面內容寫一份“保證”,我不看也不寫。第三次找我時說按上面內容抄一段也行,被我拒絕。5月20日單位停止我的工作,幾位領導輪番找我談話,說只要寫一下“對法輪功的認識”就行,否則就會送我到洗腦班,並且會影響我愛人的工作和兒子的前途,還找到我愛人單位,我也沒寫。7月1日,區辦事處和公安分局六七個人到我家非法搜查大法資料,一無所獲。後不等我家人回來強行將我送入洗腦班,並讓單位交了二千多元錢。在洗腦班,我邪悟了。最痛苦的是不能學法煉功,還要聽污蔑大法、誹謗師父的錄像及訪談錄。近一個月的灌輸,我甚至懷疑了《明慧網》部份文章的真實性。同時也抵禦不住家人、親友的親情誘惑。為了儘快出來洗腦班,違心地寫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說的話。出來後通過學法向內找,知其根源是自己不能在法上認識法,對師父的堅信程度不夠,存有很強的執著心,怕不寫“保證”進勞教所,怕影響孩子的前途,怕別人說自己沒有人情,不像個好人,對大法影響不好,讓邪惡鑽了空子,助長了邪惡的迫害。回想起來,痛悔萬千,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,忘記了自己的史前誓約,沒有任何為自己開脫的理由。在此,嚴正聲明自己所說、所寫的對師父不尊、對大法不敬的任何話全部作廢。跌倒了馬上爬起來,按師父教導的三件事去做,彌補自己的過失,跟隨師父在正法的路上走到底,決不回頭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2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24/6116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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