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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邢文邵 我是九四年得法的,由於自己修煉不精進,常人執著心重,在7.20後在江澤民邪惡集團的高壓和迫害下,違心的“表態”。2000年10月去北京天安門正法,回來後被警察騙走,被拘留一個月,後又被送到洗腦班。在邪惡迫害下,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,在“材料”上簽了字、表了態。出來後,深感後悔至極,對不起師父和大法。現在鄭重聲明:以前寫的“保證書”,在“材料”上簽的字和表態全部作廢。今後堅修大法心不動,按照師父的要求,做好正法三件事。勇猛精進,堅定實修,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24/6116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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