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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任榮芹 我以前在拘留所、教養所、公安局、派出所等所說或家人替寫,或別人替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東西,聲明作廢。決心緊跟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圓滿自己的史前大願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24/6116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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