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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汪宇清 本人因上京表達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而被非法判勞教,期滿後,由於堅持自己的信仰被加延八個月,後又從勞教所被強行劫持到洗腦班。在洗腦班裡身心受到嚴重摧殘。在高壓下,由於自己承受不住而說出了一些違心的話,做了有辱大法、背叛師父的事,這是非常錯誤的。本人在此嚴正聲明,在洗腦班的高壓迫害下所說、所寫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一律作廢。堅定修煉。珍惜大法並努力彌補由於自己的錯誤給大法帶來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27/613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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