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朱國珍 我97年得法,修煉法輪功身心健康,受益很多。2001年元旦去北京正法,在天安門前喊“法輪大法好”被抓。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到正月十三日放出時,各單位領導在公安局政法委開會,叫我發言談“認識體會”,搞錄音錄像全縣播發,報紙也登載。為此,嚴正聲明,該發言純屬利誘欺騙,所談內容全部作廢。我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一定要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,做一個堅修到底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28/61406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