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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青英 99年7.20以後,我由於堅持信仰法輪功,多次被非法關押。在這期間,我兒子多次為我寫“保證書”,由於學法不深,我一直沒當回事,其實這是默認和配合了舊勢力的安排和迫害。邪惡讓眾生對大法犯罪,這就是迫害眾生,目的是毀滅眾生。我必須發表嚴正聲明,聲明家人寫的所謂“保證書”以及自己所做的不符合法的言行,有辱師父、有辱大法的言行統統作廢。決心以後要加倍彌補損失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28/6140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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