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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淑蘭 我於一九九七年二月份得法。但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惡舖天蓋地迫害以後,我於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被公安人員帶走,在派出所呆了二天一夜,並且說“我以後不煉功了”。回來後,邪惡讓天天去派出所報到,後又轉向居委會報到,目的是怕這些站長、輔導員去北京講真相。當時是一人煉功,全家受株連,兒女們都怕下崗,在這巨大的壓力下,我於九九年八月份又寫了一篇文章說“決裂”。文章被邪惡發表後,影響很不好!我知道錯了。在以後一見到同門弟子就感到抬不起頭來,那真是無地自容。雖然是被逼迫的,不是從我內心想要這樣做,我也是犯了不可饒恕的罪。同時我知道自己造了很大的業。壓在我心中四年之久的話,今天我說出來了,以前說的錯話和寫的文章一律作廢。在今後修煉中一定要多學法,學好法才能對法堅定,不被邪惡所迷惑。要勇猛精進,把造成的損失彌補回來,並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:“學好法、發正念、講清真相”,救度眾生。尊敬的師父:弟子再一次向您表示深深地懺悔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29/6146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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