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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宗海艷

    我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。學了大法以後,得到了身體的健康、道德的回升。1999年7月20日江氏政府無故迫害法輪功,非法抓捕大法弟子,這麼好的大法遭到如此的迫害,我於2000年12月4日進京上訪,被非法拘留,後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41天,在關押期間,每天罰坐十幾個小時的木板,有時在零下30幾度的天氣到外邊罰站。每天早上給一個窩頭,喝帶泥底的湯,晚上一小盆粥,就這些要收我們21.50元的飯費,在如此非人的虐待下,我違心的寫下了“保證不上訪”,他們又罰了我1000元才放我回家。2001年12月4日下午一幫惡警到我家進屋就翻,翻出三本《轉法輪》和一些《明慧網》材料和經文,當晚把我和我愛人送到看守所,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我24天,因我懷孕,家人又去要才放我回家。在此嚴正聲明我在非法拘留期間所說、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我要在以後的學法、發正念、講真相中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、一切污點,一定在正法時期跟上正法進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2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30/6154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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