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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周巧玲

    我於1996年修煉法輪功,受益非淺,1999年7.20後,我被片警非法監控。2001年我進京去證實法,在北京天安門被公安非法抓捕,被當地公安接回後,非法拘留我2個月,並非法罰款1千元。拘留期間,強行寫“悔過書”,釋放時事先沒和我商量,強行給我攝像,這種人身侮辱、精神上的壓力使我非常痛苦。但由於自己當時對親情的執著,還有放不下的東西,違心地順從了邪惡,背離了大法的要求,起到了破壞大法的作用,做了我們修煉者不該做的。特此我嚴正聲明,我以前寫過的“保證書、悔過書”,所寫、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錯誤言行一律作廢。法輪功是教人修心向善的好功法,我要堅修大法到底,回到正法中來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和影響,修正自己的路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2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30/6154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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