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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彭珍秀 我2003年10月15日於家中被抓進洗腦班,受到邪惡殘酷的迫害,違心地寫下了大法弟子決不該寫的東西,給自己的修煉留下了污點,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在此,我發表嚴正聲明:我所寫的一切違背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緊緊跟隨師父,加倍彌補,做好一個大法弟子必須做好的“三件事”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30/615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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