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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金山 我由於冤屈被非法關入監獄。在監獄裡受到江澤民的毒害和欺騙,在攻擊法輪大法的大會上,我盲目地簽了名。在監獄裡被同室大法弟子無私的行為所感動,在大法弟子的幫助下,認識到了法輪大法好,我就決心修煉法輪大法,同時認識到我原來的簽名是錯誤的,是對大法犯罪,因此我鄭重聲明:我的簽名作廢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1/615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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