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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金新春

    我能有緣修煉法輪大法是我人生中的最大幸福。1999年7月20日後,當大法遭到迫害時,自己雖然為維護大法、證實大法做了一些應該做的事,但學法不深,認為看守所、監獄是修煉心性的好場所,由此被舊勢力鑽了空子,被非法判刑三年,雖然不斷申訴、控告,但誤認為是接受考驗,同時還是去生生世世業力的“好機會”。

    2001年4月在強化洗腦班,在非人的折磨中,在叛徒的引誘下走上邪悟,以放下對師父的情、放下執著圓滿的執著為藉口,寫了“三書”,但內心明白這是為放不下生死找藉口、貪圖安逸而苟且偷生,在一個多月的日日夜夜,時時有一種生不如死的痛悔,在極度的痛苦中,我向中隊教育科寫出“追求真理是幸福,背叛真理是痛苦”的真心話,九月看了師父在《在華盛頓DC國際法會上講法》後才寫了“三書”作廢聲明,接著又寫了《退黨聲明》,還寫了監獄非法折磨大法弟子、惡警侮辱人格、侵犯人權、違背他人意志強迫洗腦的《檢舉控告狀》,後來便遭到升級的迫害,如:不准越級匯報,不准投訴,甚至發展到搶紙搶筆、拖拉打罵,在無理的傷害面前,我採取絕食、不穿囚服、不蹲下、不勞動來抗議,但得到的是更殘酷的折磨,如:戴銬批鬥、嚴管、坐老虎凳、腳尖著地、雙手反手上下反銬、吊銬。在痛苦的折磨中,因承受不住,被迫寫下了“遵規守法、正常參加勞動、穿囚服、戴胸、蹲下”,在高壓下寫了“服刑人員”。我認為在痛苦的折磨中向邪惡妥協屈服,有損大法尊嚴,有損人格尊嚴,每天痛不慾生,直到出監前不久,我才提筆申訴、控告惡警。

    2003年3月21日出監後,又來到洗腦基地。在打著大法弟子旗號的敗類的詐騙下,對否定舊勢力安排一時認識模糊,讓邪惡鑽了空子,儘管堅持不接受洗腦,但為了(自己所以為的)否定舊勢力的邪惡安排,不再關進拘留所,能回家講真相、救親人、救眾生,在給各級領導的“表態信”中寫下了不該寫的話,模稜兩可的言論,回家後得知家人已寫下了“幾不准”的擔保。一段時間學法煉功受到嚴重干擾,單位也天天來人監視。經過向內找,我所寫的“表態信”偏離了法的標準,成了邪惡迫害我的藉口。家人的“擔保”,更是它們迫害的理由。為了不讓邪惡鑽空子,我嚴正聲明:我所寫的“表態信”以及家人寫的“擔保”一律作廢。做到“正念正行,精進不停”,在正法的路上彌補自己的過失,穩健地走好每一步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7月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3/6171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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