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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愛民 我99年以來我因信仰“真、善、忍”被非法拘留、勞改三年。在這些年的邪惡迫害中,造成我視神經萎縮,左小手指打斷等等傷害,特別是在高壓迫害下,由於自己理智不清被迫寫下了一些對大法不敬的“悔過書”、“揭批書”等等,在此我嚴正聲明:99年迫害以來我所有寫的對大法不敬、對師父不敬的言論,所有“悔過書”、“絕裂書”、“揭批書”等等作廢。從現在開始重新修煉,做一個合格的法輪大法弟子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4/6179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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