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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鳳珍 我是從1997年得法的。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深,在2001年9月19日去北京證實法被抓,被送到拘留所,15天後被非法教養2年,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深,執著太重,常人心放不下,走了彎路,背叛了師父和大法,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情,寫了“三書”,自己後悔莫及,愧對師父的苦度。我背離大法的所寫、所說聲明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4/6179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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