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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淑群 2003年4月的一天下午,實然來一群惡警抓我,無論它們怎麼叫喊,我就是不開門。惡警就找到我的丈夫單位的領導,單位的領導找我的丈夫做工作,要丈夫送我去公安局交待問題。丈夫是個常人,怕砸了飯碗,出於無奈,第二天一大早強行把我帶到了縣賓館,那�埵郎酗G十多人惡警等著我。我一到賓館就開始發正念。他們無論問我甚麼我都不理睬。最後他們又說:“誰誰誰都把你供出來了,你再不承讓就把你送進監獄關起來。”我還是不理睬他們。惡警一個個氣得像發狂的野獸一樣,對著我破口大罵,甚麼樣的髒話、醜話都罵盡了。到了下午7點鐘,丈夫和單位的領導暫時把我領回家了。過了三天惡警又和丈夫單位領導一起來我家,說是取XX功友的證。我不配合惡警。“取證”完畢,惡警將筆錄遞給我簽字、畫押,我一看,上面寫的和我說的完全不一樣。我說:這不是我說的,更不是事實。你們是在捏造事實、造假。我不會簽字畫押的。兩個惡警就氣勢洶洶的拉著我的手,強行簽字畫押。難道說這就是江氏流氓集團人權最好的時期嗎?我在這裡嚴正聲明,這一切都是惡警干的,不是我的心願,更不是我的所為。我一定要更加精進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當前的三件事。穩健的走好回家路上的最後每一步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0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5/6185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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