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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保全 我是2000年10月初去天安門證實大法的,被非法抓捕後,關押在北京西城區看守所,後被遣送回原籍。在拘留所裡,由於執著太重,受思想業力干擾,沒有用正念去對待,做出對不起大法的事。在邪惡的壓力和誘惑下交了大法書、經文、資料,違心地寫了“不煉功”和在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。每當我想起這些,心�堻ㄚD常難過,深感對不起慈悲的師父,對不起患難與共的功友。在此我鄭重聲明:以前所有違背大法的言行,包括家屬及他人代我的簽字、簽名一律作廢。加倍彌補對大法所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的步伐,講清真相,一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4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3/1060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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