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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艷霞

    我1999年得法,一直不精進,總是從感性上認識大法與師父,沒有真正地從內心深處認識到法,總是抱著人的觀念認識法,根本執著沒去,也不明白修煉的嚴肅性,只是感覺大法的美好。得法一個月,電視上便開始不讓煉功,我想都沒想,只覺得奇怪,就跑去問媽媽,媽說大法是真的,我就一直堅持下來。2000年7月1日去北京被抓,送回鄉派出所,媽媽送到看守所,我一人被銬在派出所的窗子上,到了晚上1點爸爸借了錢把我要回,臨走前派出所的人讓我寫“悔過書”,我就寫了說自己“沒煉”,這一切都不符合大法的要求,根本不是一個修煉者的言行,我每當想起自己向邪惡妥協就心痛,感到無地自容,現在也明白了修煉是嚴肅的,要珍惜這僅有的機緣。我現在嚴正聲明,我以前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以及大法修煉者的一切言行統統作廢。我要勇猛精進,全盤否定一切舊勢力的安排。要按照師父說的三件事做好,堅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10月3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2/5/6185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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